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文物消防安全工作,近期,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省文物局开展文物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总队第一时间联合省文物局制定下发云南省工作方案,发动省、市、县三级开展文物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强调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文物安全工作;要强化部门联动,切实消除文物安全隐患问题;要突出整治重点,切实提升消防应急处置能力;要强化监督问效,加大安全事故追责问责力度;要联合宣传培训,切实提升文物消防安全意识。
工作中,总队联合省文物局成立督查检查组,分两组抽取6个州市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重点对14个修缮过程中的文物保护单位及28个单位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全省170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89个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展自查自改,各级消防部门、文物主管部门同步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制定隐患清单,分类施策,逐一对照销账,实现闭环管理。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整改不力或动作迟缓的,采取联合约谈、通报、督办等方式,强力推动整改。
(刘紫薇)